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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布《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来源:吉屋   2025-01-07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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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了《江门市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旨在解决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存在的影响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建筑物跨宗地建设、部分建筑物超出批准用地范围建设以及建筑物无土地权属等。

《意见》明确了对于建筑物跨宗地建设的处理方法。对于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对于超出批准用地范围建设的建筑物,也给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

此外,《意见》还针对建筑物无土地权属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对于这类建筑物,可以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来解决土地权属问题。

这份《意见》的发布对于解决江门市区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为市区的城市更新进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解决方案,有助于推动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它也保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了合法登记不动产的途径。

根据《意见》,该文件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在这个期间,市民可以按照《意见》中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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