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买房 >江门楼市 >正文

江门市征集商品房作保障性住房公告发布

来源:吉屋   2024-07-05 11:30:00
江门买房交流群-55群(39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江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江门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6月24日发布了《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该公告旨在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征集江门市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范围及时间

此次征集的商品房范围包括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等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24日。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将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进行收购。

房源要求

征集的商品房需满足以下条件:所属项目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下,权属清晰可交易,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等要求。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参与征集的资料要求

参与征集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等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此次公告的发布,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江门市政府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

江门买房交流群-55群(393)